合营企业初步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,目前拟由首钢基金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,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90%,金鹏发展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,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10%。
上述初步投资完成后,视乎合营企业的发展及其资金需求,集团或向合营企业进一步注资至最多占其注册资本的70%,完成进一步注资后,合营企业的股权架构亦将作出相应调整。
首钢基金为首钢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,而首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钢控股的控股公司。因此,首钢基金为公司关联人士,成立合营企业构成公司关联交易。
董事会相信,与首钢基金的建议合作事项,可让集团与一家在京冀地区快速发展的基金公司合作,以加强集团供应链科技业务的发展。建议合作事项亦将为集团提供金融管理服务平台,以发展其在中国的供应链金融业务,助力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推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