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曼谷邮报消息,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已澄清现有法律如何适用于STO,根据《数字资产法》(Digital Asset Act),计划在海外进行STO的泰国公司属于逃避监管的不法行为。
泰国SEC副秘书长ipsuda Tharamara透露:监管机构将不得不考虑如何处理STO以解决股权,投票权和股息等问题。如果STO具有和其他融资证券相似的条件,他们可能会经历类似IPO流程,那么将属于SEC的监管范围,如果没有将按照ICO进行监管。
当然这还取决于STO的条件和白皮书中的细节。此前,泰国在5月颁布了加密货币监管法规,法规中规定了ICO行为,却没有对STO做出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