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市民举报,宝安区街头出现了很多滴滴共享电单车,与深圳相关政策不符,涉嫌违规。4月26日,深圳交警公开发声,称滴滴的做法属于非法行为,必须将车辆收回。
据了解,不少市民反映在宝安区沙井街道看到滴滴投放了大量共享电单车,并且可以扫码注册使用。该款电单车外形与普通电单车无异,设有把手式车铃、载物车筐、前车灯,车身附有滴滴和街兔电单车两个标识。
针对滴滴投放共享电单车的行为,深圳交警26日公开发声,称“近期,滴滴公司在沙井、松岗未经批准私自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,是非法的。我们将进行约谈,必须收回(单车)。”事实上,这也不是滴滴第一次无视本地交通管理政策,3月份,滴滴就曾无视市交委“禁令”,在深圳市持续投放青桔共享单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