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快洞察消息,《韩国时报》在周一一份报告中称,负责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(IFRS)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(IFRIC)于 6 月在伦敦开会后作出认定,虽然加密货币既不是现金也不是金融资产,但是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,理由是「(a)能够与持有人分离,并单独出售或转让;(b)它没有赋予持有人收取固定或确定数量的货币单位的权利。」该委员会还得出结论,加密货币不是权益,也不赋予持有人合同交换权,更重要的是,加密货币不是现金,因为它不是出于实际目的交换媒介。此外,委员会还补充道,在某些情况下,如果实体「在日常业务中持有待售的加密货币」,则可以将加密货币标记为存货。该标准尚未添加到委员会的标准制定议程中。目前 IFRS 在大约 144 个辖区使用,并且适用于在新加坡、韩国和几乎整个欧洲的上市公司,但在美国仅采用的是公认的会计原则(GAAP)框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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