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29日,在ReFinTech金融科技峰会上,中国互金协会区块链组长、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表示,具有法定地位、具有国家主权背书、具有发行责任主体的数字货币构成构成法定数字货币,或称中央银行数字货币。根据有关信息,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可能称作DC/EP,即数字货币与电子支付(digital currency/electronic payment)。我国央行数字货币采用双层运营投放体系,传承间接发行模式。“中央银行-商业银行-公众”的间接发行模式相较于“中央银行-公众”的直接方式模式有以下几大优点:一是中央银行可以拥有货币市场调控的绝对权力和能力,可以直接吸收公众存款,这将限制商业银行的初始信贷能力。二是可以传承先行的货币市场运营机制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。这意味着:不必另起炉灶再造金融基础设施,有利于节省投资。不必除旧布新重构货币发行和管理格局,有利于管控风险。不必瞻前顾后衔结不同特性的货币发行模式,有利于稳定市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