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4日,广西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“U宝币”特大虚拟货币传销案。法院审理查明,2018年1月,王逸凡、滕肖等人,利用刘凯、滕肖等人创建“U宝”平台,依托优联万家公司进行公司化运作,发行虚拟货币U宝币,以推销“U宝币”为名,组织、领导参加者以购买“U宝币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,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,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,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骗取财物。经鉴定,至案发时,会员购买U宝币等的涉案资金高达11.7亿余元。公安机关扣押、冻结涉案公司账户15个,个人账户188个,扣押、冻结涉案金额高达2亿余元。(中新网广西)